济宁:2285597 兖州:3884799

就诊指南

  • 济宁市皮肤病防治院关于优化门诊慢特病代开药服务的告知书

    济宁市皮肤病防治院优化门诊慢特病代开药服务:行动不便、长期卧床患者可委托他人代开药,需携带代开药人及患者有效身份证件、社保卡或门诊慢特病医疗证,并签署《济宁市门诊慢特病待遇承诺书》(12个月内有效)。可在药品服完前1-5天办理,法定节假日放宽至1-7天,详情见告知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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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家属代购药温馨提示_济宁市皮肤病防治院

    济宁市皮肤病防治院提醒: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购药品,需同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有效身份证明,经医师核验后方可开具药品,规范医疗行为,保障用药安全与医保基金合理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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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什么是个人账户家庭共济?

    济宁市皮肤病防治院医保知识: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济宁职工医保利民政策,参保职工可通过“济宁医保”小程序绑定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等近亲属,共享个人账户余额,用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、药店购药、医院看病及省内异地就医。消费优先使用本人账户,余额不足时可用共济账户,并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确认身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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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济宁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明白纸

    济宁市皮肤病防治院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明白纸:一级、二级、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00、200、300元;在职报销80%、70%、60%,退休85%、75%、65%;在职年度限额3500元、退休4500元,大额补助限额1000元,含异地就医、定点药店报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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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医保患者“先看病后付费”患者 就诊住院报销流程

    济宁市皮肤病防治院医保患者“先看病后付费”就诊住院报销流程指南,详细介绍医保患者门诊就诊、住院办理、费用结算及报销所需材料与步骤,帮助济宁参保人员快速了解先看病后付费政策,顺利办理医保报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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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

    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于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,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。条例共五章五十条,明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规范、监督管理措施与法律责任,保障基金安全,促进基金有效使用,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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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济宁市皮肤病防治院 医保服务站服务内容

    济宁市皮肤病防治院医保服务站提供市直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鉴定(银屑病集中鉴定及13类随时鉴定病种)与异地安置备案服务,含服务对象、申报材料、办理流程及鉴定信息录入全指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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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致我市参保人员的一封信

    济宁市皮肤病防治院致参保人员:2022年1月1日起,济宁异地就医备案免证明材料,实行承诺备案制;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住院、普通门诊、门诊慢特病取消备案,直接联网结算。异地住院、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降低10%,普通门诊不降;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后享参保地同等报销,一次备案长期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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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明白纸

    济宁市皮肤病防治院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明白纸:详解异地长期居住与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分类、异地就医备案流程(济宁医保小程序、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)、省内跨市临时就医免备案、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取消、报销比例降10%及定点医疗机构选择等医保政策,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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